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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校内外群体竞赛规划(2018年试行)



发布日期:2018-03-28

 
天津科技大学校内外群体竞赛规划(试行)
为全面提升我校群体竞赛水平,提高校内师生的参与度,适应天津市教委每年的竞赛计划和教育部审核评估要求,结合我校现有资源及师资情况,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拟将校内群体竞赛安排做适当调整,望全体老师给予指导和修订补充,提高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帮助查找实践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切实达到提高群体竞赛的水平和效果。
一、开设原则
天津市教委要求每年参加天津市竞赛项目不能少于12项,此原则为评选天津市阳光体育先进学校的基本条件,结合天津市的竞赛要求,我校每年竞赛计划设置不低于12个项目。
1.以室外和室内身体运动项目为主,不开设益智类项目比如棋牌类项目。
2.要求个人项目参加人数不能少于32人,集体项目不少于5支参赛队。
3.每学期设置专项经费鼓励体育部老师深入学院和社团对项目进行宣传培训2次。
4.连续两年没有参加校内外比赛的项目予以取消。
5.在所设项目里没有适合自身专业的教师,可根据自身专业及能力另行开设活动项目,经审核符合要求,按照群体竞赛规定标准予以实施。
二、具体安排
在保持原有天津市参赛优势项目基础上计划开设以下项目,拟安排人员如下:
足球男女队4人(苗天勇、李锡明、邱林峰、王洪泱)
篮球男女队5人(蒲鹏、张斌、董佳华、王琳、刘金有)
排球男女队4人(米京燕、齐玉刚、高伟、张宝全)
乒乓球2人(尤龙、桂海辰)
网球3人(侯迎峰、宋哲、徐凯)
羽毛球3人(林建军、高飞、李志锋)
田径3人(任勇、任小刚、崔莹)
跆拳道空手道武术3人(唐立成、侯立征、苏玥)
健美操2人(武燕燕、黄艳梅)
啦啦操2人(牛声宇、穆巍)
绳毽2人(黄伟青、董凤林)
拔河2人(林伟锋、郭涵)
体育舞蹈2人(孙明华、谢欣)
三、相关规定
1.结合项目特点、参与度、组织难易度和体育部现有人员等情况将每一单项指导老师总人数限定,每一单项自己确定负责人,负责本单项每年的活动组织及竞赛组织。
2.在岗教师每人每年参加不少于两项校内赛事的组织裁判工作,否则年终考核不合格。
3.每一单项根据每年竞赛计划时间安排组织活动,每一单项每年启动资金不少于2000元,根据参赛人数及比赛规模实报实销,以票据为准,需符合财务报销制度,该项费用包含比赛宣传费、奖品、学生裁判费,不含外出参赛交通和服装费用。
每一单项根据限定的指导人数指导费、裁判费和培训费每人每年3000元。该经费含校内比赛裁判费、管理费、指导费及选拔参加校外比赛的赛前训练和比赛期间的补助费用。裁判费单次60;训练指导费用每次60元不低于一个半小时。
四、项目负责人职责
1.负责指导学生对本单项的校内社团注册。
2.负责对本单项教师的分工及学生的活动组织业务培训。
3.负责对本项目宣传、报道的工作指导。
4.负责指导监督单项经费的使用。
5.负责本单项活动支撑资料的收集存档以备核查。
6.负责按竞赛计划安排,指导落实校内、校外竞赛。
 
体育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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