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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学生校内群体活动各部门分工协作2018.8.24



发布日期:2018-08-23

 
天津科技大学学生校内群体活动各部门分工(2018
为了深入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践行体育育人教育理念,丰富我校体育文化生活,增进师生的健康,促进我校群众性体育活动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相关说明
(一)本办法适用于天津科技大学大学全体学生及教师。 
(二)体育教学部、学生处、团委、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各体育社团为天津科技大学群体活动的实施机构,可承办或具体实施学生体育活动。 
(三)天津科技大学群体活动主要包括:课外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校内体育竞赛活动。 
二、课外体育锻炼
学生本着自愿原则选择锻炼时间、锻炼次数和锻炼方式。可以自己锻炼,也可以参加某一个或多个单项体育社团。各单项体育社团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社团的体育锻炼活动。 
(二)公共体育课与课外体育锻炼相结合,一、二年级学生参加课外体育锻炼的活动情况将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 
(三)学校为学生体育锻炼提供支持,开放校内体育场馆,并给予必要的器材支持。 
三、校内体育竞赛
(一)全校性体育竞赛由体育教学部主办,体育社团承办,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等相关单位协办。 
(二)全校性田径运动会、冬季长跑、单项体育比赛(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等)每年举办一次。
(三)体育社团、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可承办校内体育比赛。
(四)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体育社团组织承办的校内体育比赛,须提前将竞赛计划报体育教学部办公室备案,由体育教学部协调统一安排。 
四、相关职责
(一)体育教学部
1.制定全校年度校内群体竞赛整体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分工,组织召开学校校内群体竞赛工作会议。
2.组织学校各类竞赛活动,包括校内比赛时间安排、比赛通知发布、比赛规程制定、组织报名、赛后总结及相关报道。
3.体育教学部教师对于学校社团及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承办的各项赛事给予技术性指导,并从中选拔优秀队员参加天津市各项赛事。
4.联合学校团委、学生处年终对学校体育社团及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进行综合考评。
(二)团委
1.对学校各体育社团进行注册及管理
2.对学校各体育社团承办的各项赛事给予指导和监督,并在相关方面给予保障。
3.联合体育教学部年终对学校体育社团进行综合考评。
(三)学生处
1.将学院群体活动纳入各学院全年工作。
2.督促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对学院群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3.联合体育教学部年终对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进行综合考评。
(四)体育社团
1.开展各专项体育活动群体竞赛。
2.协助指导教师对学校、学院群体竞赛进行指导。
3.为校代表队输送优秀队员参加天津市及全国大学生级体育比赛。
(五)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
1.制定本学院年度群体活动计划并报体育教学部备案。
2.组织本学院年度群体活动。
3.积极参加学校校内群体活动。
4. 为校代表队输送优秀队员参加天津市及全国大学生级体育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