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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运动队教练员请假规定(修改版)



发布日期:2015-12-12

 
体育部关于教练员外出请假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体育部教练员的管理,适应学校和体育部工作的需要,现结合我部实际,对教练员请假手续规定如下。
一、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范围
在职在岗的专职教练员及其他专项教练员。
二、履行请假手续的事由  
(一)因公或因私出国(境)。
(二)因公或因私需离校2个工作日及以上。
(三)因病请假2个工作日及以上。
三、请假程序
(一)因公出国(境)人员的请假程序
1、请假人到体育部办公室领取请假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写。
2、请假人所在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  
3、请假人所在体育部党、政负责人领导签署意见。
4、超出体育部审批权,由体育部加盖公章。上报主管校领导。
5、审批同意后,请假人按出国(境)办理手续的要求,到国际交流处、人力资源处等部门办理出国(境)手续。
(二)因公或因私需离校人员的请假程序
1、请假人到竞训办公室领取请假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写。
2、请假人所在竞训负责人签署意见。因公或因私需离校1个工作日向竞训主任请假。
3、体育部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体育部备案
(三)因病请假的程序
 因病请假,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同上(二)
四、销假程序
不论何原因请假,假期已满返校上班,应及时到体育部销假,及时报部领导。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因公或因私请假,一般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遇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办理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若遇紧急情况,无法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二)假期已满,但确需续假的人员,根据请假事由,按本规定重新履行请假手续。
(三)能否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是教练员组织纪律观念的重要体现。将作为考核聘任的依据。未履行请假手续者, 视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六、本规定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体育教学部
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