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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体育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细化方案请示



发布日期:2012-02-23

 
关于推荐体育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细化方案请示
校领导: 
   为吸引优秀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我校,进一步提高我校体育竞技水平,规范我校推荐体育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确保高质量的推荐与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程序
(一)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一名校领导担任,成员有经管学院,研究生处及体育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推荐工作按照《天津科技大学推荐本校及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进行。
(二)按照为我校做出特殊贡献方面的条件,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单独为其设立推免名额。
二、体育特长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为祖国和科学事业献身精神,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积极要求进步,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并达到国家运动健将以上等级标准。
(二)代表国家和我校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
1.集体项目(球队)获得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前两名主力队员。
2.个人项目(乒乓球、龙舟、健美操、荷球、田径、武术等):
1)国际级: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亚运会、全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洲大学生运动会获得前
2)国家级: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前
3)大学生级: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二次冠军以上
体育部
201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