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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挂靠运动员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获得规定



发布日期:2017-10-12

 
关于挂靠运动员本科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规定请示
校领导:
随着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增加和竞技水平提高,不断吸引更多国家级、省市专业队现役运动员就读我校。为此,为了进一步规范挂靠生学籍管理,体育部拟研究挂靠运动员(乒乓球、田径、武术、跆拳道)除完成学校血迹过程管理相关规定的课程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方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现汇报如下,请审阅
一、挂靠生取得毕业证要求
挂靠高水平运动员四年中至少代表我校参加3次全国大学生乒乓球(田径、武术、跆拳道)锦标赛;代表天津市、中国参加1次国家级、国际级比赛,否则不给予毕业证。
二、挂靠生取得学位证要求
挂靠生满足毕业条件的基础上,必须代表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中国取得如下成绩之一者,方能取得学位证书。
1.集体项目(球队)获得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前六名主力队员。
2.个人项目(乒乓球、龙舟、健美操、荷球、田径、武术等):
1)国际级:代表国家或天津市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亚运会、全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洲大学生运动会获得前八名;
2)国家级: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前六名
3)大学生级:运动员在全国大学生各单项体育协会主办的全国大学生锦标赛、教育部各单项体育协会主办全国锦标赛上取得1次单项冠军(团体、接力除外)或2次亚军(含团体、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