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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河西校区体育场馆使用办法



发布日期:2017-07-01

 
天津科技大学河西校区体育场馆使用办法
    1.体育教学用场、馆须由教学教研室主任在学期初提出计划,经分管部主任批准后由体育场馆负责人安排。 
    2.运动队训练用场馆,须在学期初由竞训教研室主任提出使用计划,经分管部主任批准后由体育场馆负责人安排。
    3.学校全校性的会议或活动用馆,须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周提出用馆计划,由体育场馆负责人予以安排。各学院申请用馆,按此程序进行。
    4.所有的入馆单位及个人,必须遵守体育馆的管理规定及制度,爱护公共设施和器材,违者将按规定予以处罚。